法庭:運輸工猝死 遺屬向 政府 警方 消防 等索償

【本報訊】運輸男工三年前在小巴上聲稱被人偷錢包和手機,與其他乘客發生衝突,並揮拳襲擊後座一名休班男警,男工終被休班警等人當場制服,接報到場警員將他拘捕後,他突然在小巴上猝死,死因庭昨就事件召開死因聆訊。

指於小巴遭毆打失救致死

邱姓小巴司機作供指,在事發的一四年七月二日晚上,他在荃灣開車不久,卅歲男死者曾洛培已開始向他投訴「唔見咗銀包」,之後死者與其他乘客爭執,不久被制服,邱遂在德華街停車等候,軍裝警到場後向死者鎖上手銬,當時死者仍有反應「郁郁吓」。女乘客葉倩婷(譯音)則指,死者在爭執期間向後一排斜對面的休班男警周永樂揮拳,周失平衡撞向車門而血流披臉。男乘客李君賜(譯音)指,當時他遂與周及周妻等人,合力制服死者,將對方按在椅背。而死者被警鎖上手銬後約十分鐘,看似失去反應。聆訊今續。

另外,事件中死者的遺屬昨亦入稟高院,聲稱死者是遭毆打及失救致命,遂向涉案人士提出民事索償,但未有透及金額。原告是死者遺屬曾業光(譯音),代表死者曾洛培及所有遺屬;案中十三名被告依次是馮少文、特區政府、張志輝、謝佑寶、消防處處長、江永輝、甘耀文、警務處處長、休班男警周永樂、黃燕玲、黃偉雄、李君賜及林雲中(除周永樂外,所有人士均屬譯音)。

原告指,政府、消防處及馮張謝三人當時拖延向死者施救及送院。警務處以及江、甘二人,在處理被捕人士時缺乏適當訓練,導致死者死亡。最後五名被告則是小巴乘客,涉在事發時襲擊及非法禁錮死者。

案件編號: CCDI-510/2014, HCPI 54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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