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外判滅蟲女職員被指遲到早退卅二次,更有一天是整日缺勤,但她涉嫌在出勤紀錄表上造假,藉此向外判清潔公司多領三千六百元薪金;而與她譜出戀情的食環署男巡察員則被指監管不力,涉嫌包庇她缺勤。二人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判監六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案昨於高院審理,法官聽畢控辯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人分別是吳志強(五十七歲)及其女友袁冬冬(四十七歲),被控在一三年八月至一四年四月間,二人隱瞞袁在駱克道街市工作的缺勤紀錄,串謀詐騙外判商利興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二人提出定罪及減刑的上訴。
庭上披露原審證供,指二人之間的短訊顯示,袁慣以「老公」稱呼吳,吳曾向袁說:「放心啦,老公撐你。」袁聲稱因居於內地的父親患癌,故要經常返內地探望。上訴一方陳詞指,就算二人關係親密,控方無證據推論二人存在合謀詐騙的協議,吳可能誤以為袁缺勤時已找替工,故對袁在簽到簿上造假未必知情。而且吳已服務政府達卅八年,臨近退休,他有可能因定罪被剝奪全部退休金。至於袁只是低層員工,其行為與一般私人公司員工「蛇王」無大分別,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重。
控方則指,吳曾以短訊提醒袁,缺勤離境時別接聽來電,擔心留下證據「被人用嚟隊我害我」,袁回應:「放心啦,我會保護好老公仔同自己的。」控方指,由此推論吳是知道袁在簽到簿造假。
案件編號:HCMA 5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