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誰負責 政府須交代 大橋倘重建 又市民埋單

【本報訊】廉政公署在港珠澳大橋石屎壓力測試造假案中拘捕的廿一人,全屬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高層人員和職員,該公司原來大有來頭,除在國際享負盛名,在本港亦承接多項政府大型工程的監督及顧問合約,包括獲政府委任為高鐵獨立監察顧問,估計過去十年涉及合約金額逾二億元。有立法會議員及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工程合約主要以招標形式批出,若日後工程因承判商違規行為而出現質量問題或工程延誤,相關工程費用理應由涉事承判商負責,但若相關公司結業清盤,則最終政府亦可能要以納稅人血汗錢「埋單」。

捲案公司總部在美 屢接港府工程

捲案的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集團總部設於美國,早於一九四七年在美成立,已有七十年歷史,至今在全球二百卅個地點設有辦事處,聘請員工多達五萬四千人,為全球五百大企業之一。其在港公司則於一九七四年成立,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公司董事及營運總監為梁永強,他亦為香港大學及城市大學客席教授,本報記者昨到訪該公司位於北角英皇道的辦事處,職員對事件未有回應。

網上資料顯示,嘉科工程顧問過去承接過多項政府工程合約,最矚目為○九年獲港府委聘為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監察顧問,提供建設、測試階段的監察及核實服務,當時有外國媒體報道指該合約金額約三百萬美元(約二千四百萬港元)。一二年四月,嘉科工程顧問獲土木工程拓展署聘用為港珠澳大橋石屎壓力測試承判商,負責合約為期四年,涉金額八千五百二十萬元。

承建商賠唔掂 政府要「攬番上身」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政府工程合約一般以招標形式進行,除價低者得,技術質素及公司過去表現亦是考慮批出合約因素之一。他說,雖然暫未發現有關公司的其他工程出現問題,但檢測一環是工程的第一防線,認為政府「最好睇睇」,以釋公眾疑慮。

法律界人士伍毅文指,政府批出大型工程合約時,多數會要求承建商先向銀行購買履約擔保(Performance bond),以防止工程出現延誤或質量問題而承建商無力作出賠償。不過,萬一工程涉及重建,而承建商結業或無法承擔,政府或要「攬番上身」再外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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