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特首宣誓駁回 郭卓堅提上訴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於一二年七月宣誓就職時,讀漏「香港」兩個字,要求法庭頒令宣布該次宣誓屬無效,以及梁無權就職特首。高院法官上周判決指,郭在事隔四年四個月後才提出申請,屬嚴重延誤,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並下令郭要支付梁的訟費。郭不服判決和訟費命令,昨入稟提出上訴。

讀漏「香港」兩個關鍵字

上訴人郭卓堅在上訴文件指,原審法官以時間延誤作為唯一理由,拒絕受理其案件,是完全漠視和罔顧《基本法》第一○四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職宣誓的最低要求。根據釋法的規定,若就職宣讀的誓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宣誓便告無效,而梁在就職宣誓時讀漏了「香港特別行政區」中的「香港」,屬兩個重要及和關鍵的字,這已令梁的宣誓無效,故當時他是否無心之失,並不相關。

郭質疑指,原審法官無權以郭延誤提出申請為由,免去梁重新宣誓,並使無效的宣誓變成有效。郭又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郭本人在案中毫無私利,原審法官下令郭支付訟費給梁,是不公平和違反一般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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