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向來枉費推移力 二十三條談何易

聽鑼聽聲,聽話聽音。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日前考察澳門之旅,雖然公開講話點到即止,沒有太多新意,但句句都有弦外之音,表面上讚揚澳門,實際上鞭撻香港,一褒一貶,盡在不言中。

張德江稱讚澳門完成二十三條立法,為維護國家安全走在前面,為「一國兩制」樹立榜樣;同時叮囑澳門立法會不要拉布,不要使用暴力。三歲小孩也知道這是借題發揮,隔空喊話,既表達對澳門的讚譽,更透露對香港的不滿。

政治混亂 空談立法

多年來,國家領導人每次到訪澳門,總會乘機暗批香港,要求港府「查找不足」,這已成為一種慣例,大家心中有數。但今次開宗明義提到二十三條立法,顯然不只是泛泛之談,而是有所針對。澳門後來居上,早在八年前已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反觀香港依然遙遙無期,中央的不滿和焦慮可想而知。反對派對號入座,將張德江的講話視為對下屆港府就二十三條立法施壓,可見他們心中有鬼。然而,施壓歸施壓,現實歸現實,在這種政治和社會氛圍下,二十三條立法無異於緣木求魚。

隨着港獨病毒不斷蔓延,大有與台獨、藏獨、疆獨合流之勢,中央將遏制港獨納入總體國家安全規劃,希望香港早日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填補法律真空,這是可以理解的,何況這也是香港必須完成的憲制責任。問題是,○三年立法功虧一簣,現在政治氣氛更加惡劣,反對派氣燄更加囂張,港府管治更加困難,重推二十三條立法談何容易。可以預料,一旦當局將二十三條立法提上立法會,反對派勢必瘋狂反撲,外部勢力勢必煽風點火,結果只能重蹈覆轍,立法固然無法完成,整個社會也將進一步撕裂,這無疑是中央最不希望見到的結果。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目前以至未來幾年顯然都不是重推二十三條立法的適當時機,與其枉費心機,不如留待日後再議。須知香港問題千頭萬緒,亟待處理的事情多的是,特別是經過佔領之亂,法治嚴重受損,矛盾空前尖銳,下屆政府面對一大堆爛攤子已應接不暇,根本不可能再分心搞二十三條立法。

兩個特區 兩種結局

正如古人所說,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佔領之亂已經結束兩年半,大部分搞手及黑手依然逍遙法外,連政治黑金案的調查也不了了之,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即使完成二十三條立法,恐怕也只能淪為一紙空文。實際上,對付港獨並非沒有辦法,前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以及針對台獨的《反分裂國家法》,都可以成為遏制港獨的法律利器,關鍵在於中央有沒有決心、港府能否依法辦事而已。

說來實在諷刺,香港與澳門同屬特別行政區,香港還比澳門早回歸兩年多,結果卻是南轅北轍,澳門成為一國兩制的光輝典範,香港則成為一國兩制的失敗示範。在國家領導人口中,澳門不僅維護國家安全走在前面,而且經濟快速發展,民生持續改善,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各項事業不斷進步;反觀香港回歸後狀況百出,港府施政混亂,立法會拉布成風,外部勢力無孔不入,港獨氾濫成災,將香港一步步推向絕路。

當然,香港淪落到如此地步,中央也有責任。香港最大的問題是主權回歸,治權沒有回歸,尤其是司法等刀把子至今依然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中,不僅令港府施政備受掣肘,更成為社會亂象根源。在司法獨大之下,反中亂港者獲得百般呵護,愛國愛港者受到百般打壓,是非顛倒,黑白混淆,這樣的回歸究竟有何意義?中央在鞭撻港府的同時,有沒有反思本身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