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降兩電准許回報市民受惠 轉背預警加價壓力 團體:黃錦星勿沾沾自喜

兩電上月與政府簽署新管制計劃協議,年期由目前的十年延長至十五年,而准許回報率則由現時的百分之九點九九,下調至百分之八。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新協議下兩電的准許回報率相比澳門、新加坡和澳洲已不算太差,但隨即預警說由於兩電未來要換機組,投資增加令電費有上漲壓力。關注團體提醒局長不要沾沾自喜,促請當局把關,不要照單全收兩電的發展計劃,否則到時又會加電費。

燃煤機組退役 需投資新機組

黃錦星昨在電台節目稱,最初預料准許回報率可降至百分之六至八,考慮到《巴黎協定》及其他因素,顧問公司建議准許回報率降至百分之七至九。他表示,市民同意供電需要安全、可靠、價錢合理和環保,相比澳門、新加坡和澳洲的電力公司准許回報率介乎百分之八至九,香港的情況已不算太差。

對於新協議年期延長至十五年,黃錦星表示,現時管制計劃協議的年期是十加五,規定即使不延長多五年,回報率亦是百分之九點九九。他續稱,新協議是取締協議剩餘五年百分之九點九九准許回報率的選項,令市民可即時在電費受惠;雖然政府估算未來電費可減百分之五,但隨着兩電燃煤機組退役,投資新機組,長遠對電費仍有上揚壓力。他又表示,新協議加入不少環保元素,例如兩電若達成節能目標,可於准許回報率外獲得額外獎勵;兩電亦要控制高峰用電量,以壓縮新機組的投資等。

環保組織:延長年期如送大禮

民間監察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說:「局長不要沾沾自喜,好似公布協議時,話可以減百分之五電費,兩電即時話不一定有得減!百分之五只是假設甚麼也不變,但未來仍受制於兩電發展計劃,過往經驗是當局欠缺有效把關,兩電高估電力需求,增加設施,擴大回報,當局都照單全收,最終又加電費。」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形容,政府與兩電談判失敗,把年期由十年延至十五年,阻礙新科技發展和開放電網,十五年後才可以大變,等如送禮給兩電。

此外,環境局昨辦第二場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公眾論壇,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批評,徵費細節未清晰,擔心引起爭拗,例如私營垃圾收集商用同一架垃圾車運送多個屋苑的垃圾,而每個屋苑都無分別磅垃圾,最終幾個屋苑的垃圾一起送去堆填區收費,做法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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