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唔止係國酒,仲係「腐敗酒」,事關個個貪官難逃「酒色財氣」呢四個字,屋企梗有一批茅台看門口。喺呢方面,港產官僚都可以話盡得箇中三昧咯,否則又點會有「茅台換政協」呢支歌仔唱吖。
係呀,講緊嘅之唔係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囉。貪湯出名貪威識食,坐鎮廉署期間大手筆購入大批茅台,淨係買酒及酬酢咋,五年使咗近四百萬元,話佢唔係「酒鬼」都唔得喇。好嘞,貪湯雖然逃過法律制裁,但呢批飲剩嘅名酒到底去咗邊呢?嗱嗱嗱,尋日廉署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終於真相大白,原來批酒被廉署靜雞雞銷毀,咁都得?
廉署話喎,本來諗過將批酒拍賣,但拍賣前需證明飲品適合飲用,問過食環署及政府化驗所後,程序上一定要先開瓶檢驗,由於開封後會失去市場價值,索性費事煩,銷毀算數喎。
喂,腐敗嘅係貪湯,唔係茅台,老廉使唔使咁大嘥呀!何況批酒係貪湯用嚟同權貴打交道嘅,唔使驗都知必定係頂級貨,否則點可能換到一頂政協嘅帽子戴?再講喇,呢批茅台話晒係公帑購入,點樣處理有冇問過納稅人先?
係人都知,酒係愈久愈醇愈值錢,呢批貪湯珍藏應該公開拍賣,多少彌補庫房損失,點都好過暴殄天物。仲有喎,拍賣可引起轟動,民眾既可以投得心頭好,又可以一窺貪官花天酒地後嘅下場,當係反貪腐國民教育都好吖。所以話啫,「不適合飲用」係假,毀屍滅迹至真,正所謂崩口人忌崩口碗,廉署都係驚留住呢批酒會影衰自家形象啫。
咁又難怪嘅,廉署嘅使命係打貪反腐,偏偏出咗貪湯呢個敗壞門楣嘅廉政專員,真係幾羞家o架。不過咁,一味扮鴕鳥都唔係辦法,咪話功夫茶唔醒條好橋畀廉署歎,一於整個反貪腐博物館,除咗可以展出貪湯嘅茅台,佢前上司曾蔭權爵士收埋啲菜心呀、雞蛋呀、跑步機呀都不妨一併展出,咁先有警世意義吖嘛。有得諗o架,好似位於杭州嘅岳王廟咁,除咗載有岳飛精忠報國嘅事迹,入面仲有秦檜、王氏等奸臣嘅跪像,如果香港反貪腐博物館亦整埋貪官嘅跪像,任人笑罵,大家條氣都順啲,實現和諧社會咪有希望囉。如果宣傳做得好,話唔定會成為香港一大景點添。
話時話,曾爵士搬離禮賓府嗰陣,一樣有一車車運走大批慶祝回歸嘅茅台,有人計過總值成一百八十萬元。批茅台話就話運往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收藏,但早就被人質疑「公酒私飲」,立法會好應該跟進埋呢一筆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