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境外監禁羈留 去年求助增近20%

【本報訊】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去年共接獲二千八百零八宗求助個案,當中一百卅五宗涉及港人在境外被監禁或羈留,較前年的一百一十三宗增加百分之十九點五。而該類監禁羈留求助個案過去五年合共有五百六十一宗。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過去五年共接獲三宗要求本港政府協助尋求外地政府特赦的個案,本港政府已因應該三宗個案,分別向外地政府表明支持當事人的特赦請求。

93人被移返香港服刑

另外,自《移交被判刑人士條例》九七年六月生效以來,政府共接獲二百五十二宗在其他地區被判刑港人欲移返香港繼續服刑的申請。截至今年四月,共有九十三名被判刑人士被移返香港繼續服刑,當中涉及澳門的最多,有五十九人;次為泰國,有廿九人;美國及澳洲亦分別有三及二人。當局指由於每宗申請個案情況不同及受制於多方因素,故處理每宗申請所需時間不一。

而港府現正處理七宗在菲律賓及四宗在泰國被判刑港人欲移返香港服刑的申請。港府與十六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移交被判刑人士的協定。當局並指港人若於香港境外司法管轄區犯法,有關人士將按當地法律在當地司法制度下受制裁,因此本港市民前往任何地方,均應「入境問禁」,避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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