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不足保障庭內人士安全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出,過去曾在法院內發生淋潑腐蝕性液體事件,而今次法院外發生的傷人案,已反映法院的措施不足以保障庭內人士安全,故此建議司法機構檢視本港各級法院的保安措施,建議在家事法庭等較多與訟人容易情緒激動的法院,設立安檢區、金屬探測器,以及設立法院違禁品清單,訂明不准攜帶刀、利器等攻擊性物品進入法院。
她續指,雖然法院日前開始收緊保安安排,除了禁止公眾及與訟人士攜帶水樽及雨傘進入法庭外,亦會搜查相關人士的隨身物品,但司法機構仍然要審視法庭保安員訓練,以及保安員搜查權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