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假難民黑工判囚

【本報訊】再有免遣返聲請者在本港打黑工被捕!一名三十四歲尼泊爾籍人士及一名五十五歲沙特阿拉伯籍人士在本港非法從事洗碗工作,其中一人被揭發持有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行街紙」,並為免遣返聲請者;二人於本月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十五個月及六星期。另外,一名香港居民僱主亦因聘用印度籍非法勞工,昨日被判監禁八星期。

聘印籍非法勞工 僱主囚8周

入境事務處早前進行「曙光行動」,今年三月在北角一間食肆內拘捕該兩名尼泊爾籍及沙特阿拉伯籍人士,兩人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的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另外,入境處人員早前亦在上水拘捕一名僱主,該僱主聘用一名二十九歲、持「行街紙」的印度籍男子搬運建築廢料,但事前未有查閱該名非法勞工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確定他是否可合法受僱,昨日被判監禁八星期。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所有旅客在未經入境處處長批准前,不得從事受薪或非受薪僱傭工作,否則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免遣返聲請者亦不得從事受薪或非受薪僱傭工作,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另外,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最高亦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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