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政府尚餘不到兩個月任期,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還沒有解決,這就是因推行政改引起的「違法佔中」事件的司法處理問題。事件的「幕後黑手」、「台上悍將」包括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多人至今仍「逍遙法外」,政府檢控判刑的多是些「小魚小蝦」。社會輿情強烈要求有關方面「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解決問題。但有關方面明顯拖拉,梁振英政府也似乎「冇符」,要把難題留給下屆政府。
今屆梁振英政府面對處理「兩大司法」案件,一是前特首曾蔭權的涉嫌貪腐案,一是公然打出「違法達義」旗號的「非法佔中」案。曾蔭權的案子經府衙調查、取證、檢控、法院審判在梁任內處理完成,曾蔭權干犯公職人員違法被判刑二十個月,即時收監。梁振英政府完成這件事,大得民心、捍衞了香港廉政和法治,挽回了香港廉政聲譽,敲響警鐘,震懾了對官商勾結存非分貪想之人。
就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取證而言,曾蔭權案有一定難度,拖之頗久,可以理解。而涉嫌「違法佔中」的案子乃光天化日之下,以身試法,言行囂囂,犯罪事實再清楚不過,調查取證按理絕非難事,但卻一拖再拖,當局如此這般,大大有損香港法治,助長了某些人「違法達義」的氣燄,實乃埋下禍根。
事實上,今次「違法佔中」事件的司法處理如何,對今後香港解決政改問題影響至大。如果放過黑手、悍將及頭面人物,那麼今後「重啟政改」時必亂象再生、知法犯法、挑戰法治的「群體事件」再生,社會繼續撕裂、矛盾更加尖銳,這樣的後果實可預知。因此,朝廷一再表示「重啟政改」時機和條件未成,是包括了擔心香江府衙會放生「佔中黑手」等動亂因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