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汗臭留疤 醫生除牌緩刑

私人執業外科專科醫生陳東飛涉於二○一二年以「RF射頻」治療患臭汗症女病人,導致病人腋下燒傷留疤,女病人母親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醫委會昨召開紀律聆訊,陳醫生被控兩項專業失德,包括未於治療前向病人充分解釋射頻治療的性質、過程、風險及併發症,及取得病人知情同意。醫委會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判以除牌一個月、緩刑半年。陳醫生的專科資格將由另一委員會決定如何處理。

事隔五年始道歉 被斥冇歉意

現年二十七歲的女病人李幸怡昨旁聽聆訊後說,她右邊腋下仍留有顯眼的灰黑色疤痕,不敢穿背心外出。她說,剛燒傷時「超級唔開心」,返回診所覆診數次但醫生從未就燒傷問題致歉。事隔五年,陳醫生昨日才於聆訊透過律師道歉,她斥「完全冇歉意」。

案情指,病人一二年五月十日因汗臭問題,由母親陪同到陳醫生診所求醫,確診「腋下臭汗症」。陳醫生提出傳統開刀手術,以及RF射頻兩種治療方法,又指手術或引起傷口相關併發症,建議病人接受射頻治療。但陳醫生未有提醒病人,她的腋下曾做八次激光脫毛,脫毛部分比其他位置有較高機會出現局部傷口併發症;亦沒有表明,當時並沒有醫學文獻支持RF射頻對該病的治療效用。

兩度投訴痛楚 發現燒傷始停

女病人於五月十四日接受射頻期間,兩次投訴感痛楚,醫生發現燒傷後終止治療。病人翌日起覆診數次,直至同月二十八日,期間接受燒傷治療。因傷口沒有好轉,她拒絕覆診,改到醫院治理。

代表陳醫生的律師表示,陳醫生有向病人指出治療過程並非百分百無痛及會感灼熱,亦曾告知有燒傷風險,但承認解釋不夠充分。律師求情指,陳醫生已沒有使用RF射頻治療臭汗症;亦會向病人仔細解釋治療相關資料,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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