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最近在facebook發貼稱:「為鞏固『獨派』的勢力及令支持者與港人能恒常參與政治活動,視之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敝黨將定期於各區演講及舉辦集會,向普羅大眾解釋推動『獨立』的條件及必要性。」並會由該黨召集人陳浩天及發言人周浩輝「開壇」播獨。
民族黨不斷煽獨播獨,包括日前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對開地方舉辦演講會;到多間大學出席論壇宣揚港獨;向中學宣傳「香港獨立運動」和招募學生成員;香港多間大學的校園出現港獨幡旗,民族黨是幕後策劃者;赴日本出席「蒙古民運組織成立大會暨學術研討會」,期間與多個「台獨」、「疆獨」、「藏獨」、「蒙獨」組織會晤,聲言要加強各「獨派」組織合作;赴台灣出席由台獨組織主辦的「亞洲人權迫害與自決」活動;借助中大、港大、浸大、城大學生會在校園售賣港獨產品。現在,民族黨又要落區公開煽獨播獨。
民族黨因宣揚港獨被公司註冊處拒絕註冊,是一個不被認可的組織。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規定,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憎恨中央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即屬犯罪。民族黨非法進行的種種煽獨播獨活動,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規定。
當局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對民族黨公開的煽獨播獨活動坐視不理,必須果斷依法執法及檢控,阻止其違法行動,否則港獨分子的行為只會愈來愈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