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救人爭分奪秒,有資深急症室醫生認為,即使比標準時間遲數分鐘將病人送入院,已足以影響搶救成效,尤以中風病人是最明顯要盡快轉院的例子。
消防處現時為醫院管理局提供兩類送院服務,「第一優先」屬病情緊急,有生命危險的病人,例如嚴重骨折、心臟病發、中風,此類召喚視作緊急救護服務,須於目標召達時間十二分鐘內轉院;「第二優先」屬一般轉院服務,例如將長期病患、行動不便的長者,用救護車轉送到醫院或護老院,一直以來並無服務承諾,但曾與醫管局協定五十分鐘內為工作目標。
「第一優先」個案送院遲到,對治療病人有否影響?資深急症室醫生認為視乎個別情況,例如中風患者三小時內用藥及搶救是最佳做法,若病人本身已延遲到急症室求醫,再需等候轉院留醫治療的話,有機會差數分鐘即病情轉差惡化,相信隨病人轉院的醫護人士亦如履薄冰。
除了天水圍醫院外,其他公立醫院的轉院需求亦龐大,部分公院急症室如北大嶼山醫院正試行一輛救護車運載兩至三名穩定病人的「慳車」安排。急症醫生認為,新建醫院常因人手不足未能即時全面開展服務,分階段提供急症及住院服務無可厚非,難以避免。此外,並非每間急症醫院提供所有專科服務,有特別需要的專科病人仍要轉院。若消防處救護人手及救護車不足,應考慮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