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一四年煽動群眾同親自爬欄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聲稱要重奪公民廣場嘅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舊年八月被判罪成,要接受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佢尋日喺facebook自爆,因要履行社會服務令,有時要放棄去開立法會會議,仲曾喺集體工作時,有人覺得佢係收受外國資助同支援添!
羅冠聰透露,一百二十小時嘅社會服務令已履行逾半,因為佢身份較敏感,所以做服務初期主要被安排閒日到工地單獨工作,所以要缺席唔少星期一、二舉行嘅立法會會議。而佢首個服務嘅地點係喺盲人輔導會做雜務,之後就分配去油塘一間惜食NGO塗牆漆同畫牆畫。
佢坦言最初害怕被安排到工地參與集體工作,擔心會遇到政治立場唔同嘅人而引起衝突,但之後就被分配到NGO參與集體嘅工作,同佢一齊工作嘅人涉及唔同背景,有人討厭佔旺,亦有人覺得佢係收受外國資助同支援,搞港獨肯定冇出路,卻又認為單程證係侵蝕香港,應該有人發聲反對政府有問題嘅政策。
對於呢啲人嘅觀點,羅冠聰指對方應該冇受過社會科學、政治學理論培訓,但又話喺呢種環境嘅觀察,令佢能了解乜嘢係意識形態宣傳所能培養到嘅政治主場,乜嘢社會環境同政策係小市民直覺反感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