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捐贈年齡 食衞局被轟諮詢慢

【本報訊】合法捐贈年齡近日惹來廣泛討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曾表示會於任期內,公眾諮詢活體捐贈年齡限制,惟本屆政府僅餘兩個月任期,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周嘉歡透露,政府仍未與醫學界持份者磋商諮詢內容,更未有確切時間表,質疑對方「效率太慢」。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中心主任盧寵茂昨重申立場,反對下調十八歲捐贈器官法定年齡,形容緊急修例是一時衝動。

專家倡放寬至17歲

盧寵茂表示,降低合法活體捐贈年齡,在執行上有困難,因要確保捐贈者有獨立思考,不受任何人壓力影響,惟未成年人士進行手術,須有監護人或父母在場及同意,兩者做法存有矛盾。他又舉例,指過去曾有年輕人因家庭背景問題,拒絕捐肝救父,故認為有必要讓捐贈者有獨立思考空間決定拒捐。

周嘉歡則持相反意見,認為捐贈年齡不宜「一刀切」,可放寬「入閘」年齡至十七歲,但僅限於緊急情況捐肝,條件包括其他成年家庭成員不適合捐、當時無合適遺體肝等,香港移植學會計劃與醫學界及病人組織先商討了解各界意見。

討論多時的捐贈預設默許制度(opt-out system)仍未展開諮詢,周嘉歡指本港捐贈文化未成熟,強行立法只令市民當器官捐贈是「責任」,猶如交稅,非出於自願,未必如預期般收效。她又舉例,指新加坡雖有預設默許制度,但捐贈率一樣未見起色,且當地居民如退出捐贈機制,若日後自己有病需換器官,也無法進入輪候移植名冊。她認為教育才是改善器官捐贈率的最有效方法,但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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