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14女子裙底 警員判社服

【本報訊】加入警隊八年的鑑證科男警員,去年五月分別在前往警察總部途中、午休及放工後,在港鐵站以手機偷拍十四名女士的裙底影片,最終在偷拍一名廿二歲女學生裙底時,被途人制服報警。他早前承認十四項有違公德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履行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需付堂費五千元。

求情指患適應障礙症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卅四歲的被告柯榮發在警隊表現出色,曾獲上司嘉許十四次,然而他被調任鑑證科後,卻因處理一宗藏屍案而感到壓力,因患上適應障礙才犯案。被告剛於上月底覆診,醫生指他已毋須再服精神科藥物,只要繼續接受治療,重犯機會低。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已停職,去年十二月認罪後復被停薪,他將面臨紀律處分甚至革職,對他而言已是最大懲罰。被告獲家人支持,其妻、兄長及姊姊昨均到庭旁聽。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五月十二日,在深水埗港鐵站扶手電梯,以手機偷拍一名廿二歲女學生裙底,途人發現制止,並追逐被告至長沙灣桂林街將他制服。

案件編號:KTCC 473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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