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辱國旗區旗提堂 鄭松泰遭群眾罵

【本報訊】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去年十月的立法會會議上,涉嫌於會議廳內將五星旗及區旗倒插,他上周三被警方拘捕,並落案起訴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指鄭重複將旗倒轉已構成侮辱。鄭松泰則向法庭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以便聘請私人律師代表。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再訊,鄭獲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候審。

押後再訊續准保釋

卅三歲的被告鄭松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侮辱區旗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控方在庭上並無透露案情內容,只表示不反對案件押後及不反對讓鄭繼續保釋。

裁判官閱畢控方案情摘要後一度提出疑問,指法例中並無訂明純粹將旗倒轉就算侮辱。控方回應時表明立場,指被告於事發時重複將旗倒轉,行為已可構成玷污及侮辱,此觀點亦符合終審法院於九九年就社運人士吳恭劭一案之裁決,當然最終是否定罪由法庭決定。

沒有律師代表的鄭松泰表示,他上周四傍晚才收到控方文件,現仍未確定文件是否齊備,另因過去一周連續多日紅假,他未有機會諮詢法律意見,故希望案件押後至少四星期讓他聘請律師。鄭在散庭後稱,暫未有心水律師人選,但打算不認罪。主控官在庭外則透露,本案控方證人包括立法會議員及警員,亦會有拍下事發經過的錄影片段呈堂。

30人聲討「垃圾議員」

鄭松泰昨午在抵達法院前,現場已有約卅名示威人士手持五星旗、區旗及高舉橫額標語「辱國辱區、滾出香港」,聲稱是來聲討「垃圾議員」的罪行,他們指鄭的行為幼稚,應取消其議員資格及判監。鄭抵達法院後,多名示威人士衝前指罵鄭,要警員阻隔雙方,鄭沒回應指罵,於法院門外企定定讓傳媒拍照後便逕自入內。鄭離開時,示威者再指罵他與同行者「好做唔做,做賣國賊,辱國辱港」。

事發於去年十月十九日本屆立法會舉行第二次大會,建制派議員當時集體離場,以阻撓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重新宣誓,期間鄭松泰疑將建制派議員枱面的五星旗及區旗倒插。

案件編號: ESCC 113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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