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自燃頻生 民航機禁運鋰電

航空業界對於運送鋰電池規例愈見收緊,聯合國轄下國際民航組織(ICAO)指出,鋰電池可以自燃和引起大火,足以摧毀整架飛機,故自去年四月一日起,組織暫禁止民航客機運載鋰電池,直至預計二○一八年新標準推出為止。

過去鋰電池在航機發生「自焚」意外,不絕於耳。一一年,一架載有大批鋰電池的貨機起火,於東海墜毀。一○年,一架由杜拜起飛的貨機,機上八萬一千顆鋰電池突然着火,三分鐘令駕駛艙布滿濃煙,最後貨機墜毀。

託運須符合相關規定

香港空運貨站職工會副主席葉以勒稱,為確保航機安全,貨運站員工在接獲鋰電池託運後,慣常做法是先看其申報及貨箱上所貼的標籤及資料是否符合規定,並檢視相關測試報告,以及檢查貨物有否超過限制數量,然後才會交予相關航空公司託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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