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宣誓案耗立會逾350萬法律費

【本報訊】去年發生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議員資格被司法覆核,兩人終被取消議員資格。立法會秘書處就財政預算案回覆議員書面提問,截至今年三月一日,因游梁宣誓案的司法程序所招致的法律費用近一百三十二萬元。秘書處亦就宣誓案相關事宜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所招致的法律費用約為六十萬元。

而立法會秘書處就游梁二人及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宣誓案委聘大律師答辯,所招致的法律費用則約為一百六十五萬元。此外,立法會委聘大律師在涉及立法會及財務委員會的司法覆核法律程序中出庭的法律費用近三百五十萬元。

另外,由二○一六年至二○一七年二月底,立法會保安員執行職務期間,因維持秩序而受傷的有七人,較一五至一六年多一人;立法會秘書處尋求警方協助則有兩次,較一五至一六年少三次,而過去五年則共有二十一次。

三委會拉布 前年花795萬

立法會近年拉布情況嚴重,議員經常於立法會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及人事編制委員會以提出中止待續及休會動議的方式拉布。

秘書處文件指出,上述三個委員會於一五至一六年處理中止待續及休會動議就花了近三十八小時,按立法會日常運作的開支計算,花費的開支達七百九十五萬元。而由一六年至一七年二月底,三個委員會處理中止待續及休會動議花了十個半小時,所花開支為二百九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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