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七億爭產案 被告曾指母親偷錢

【本報訊】退休律師區穎麟與弟弟區玉麟一家,為其「隱形富豪」父親區幹恬逾七億元遺產對簿公堂案,繼續由女原告、亦即死者二媳婦蔡寶珍作供。她供稱被告區穎麟曾報警指母親偷錢,對方又寫信形容母親只是「外姓人」,故蔡不認同區穎麟是一名「孝順仔」。蔡亦對○八年遺囑的出現表示懷疑。

原告質疑律師見證訂新遺囑

據區穎麟早前稱,他在○八年九月五日陪着死者,在兩名律師見證下於老人院立遺囑。不過蔡寶珍在庭上表示,她在九月六日有去探死者,無論是每天去照顧死者的家傭,抑或是老人院職員,都沒提及前一天有律師來過,因此她對區此個說法存疑。

蔡寶珍續指,若區穎麟是孝順仔,便不會「淨係要爸爸(死者)簽單找數」;另外區曾報警指控母親偷錢,又寫信給母指她是「外姓人」,叫母「好自為之」,令其母怒不可遏,而區的這些所作所為,亦令母子關係惡化。蔡又爆出一個指控,指區的妻子已經為幫區解決財困而碌爆卡,因此區便不應「畀個女人攞住張有個細路女嘅相,問嫲嫲(區穎麟母親)每個月要六萬蚊」。

案件編號:HCAP 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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