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春節的旺角暴亂,被指參與暴動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的兩男一女,被法官判處各人即時入獄三年。旺角暴動是一項有預謀有部署,挑選在重要節日時分,聚眾主動武力攻擊警方的行動,近九十名警察受傷送院,有警員被打至頭破血流,亦有被打致面骨碎裂,要縫合多針。
旺角暴亂是違法「佔中」的一個延續,「佔中」打開了違法暴力的「潘朵拉盒子」,令一些年輕人以為違法是「零成本」,任何法律對他們都不適用,可以隨意挑釁和襲擊警員,事後更會被反對派人士及傳媒抬舉為「抗爭英雄」,旺角暴亂正是這股歪風的一次大爆發。
筆者一方面希望法官不姑息罪犯、依法重罰以收阻嚇作用,但一想到他們前途盡毀,以後的人生路好難行,心就隱隱作痛。希望大家以此為鑑,不要用暴力去解決問題,更期望主事的搞手盡快被繩之以法。
明明大好人生,表達意見明明有無數方法,為甚麼要選擇用暴力去傷害他人?無論你因為甚麼理想,不論你因何憤怒,都不是放縱自己、傷害他人的藉口,年輕人亦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香港是法治之區,絕不容暴亂發生,政府迅速將旺角事件定性為暴亂,警方更以涉嫌暴動罪拘捕肇事者,法庭亦強調暴動罪着眼集體暴力而非個別行為,判刑須告訴公眾參與暴動代價很大,這對遏止香港再次發生暴亂,防止年輕人被煽動而捲入暴力事件,意義重大。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能放低仇恨,一起重建文明美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