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訓練營 疑無招標違例

【本報訊】保良局的「領袖紀律訓練營」繼被批評訓練手法粗暴後,再被質疑違反教育局對資助學校運用津貼的指引。根據教育局發出的指引,資助學校購買服務應每三年進行一次招標或報價,但保良局被質疑過去數年並沒有跟從指引,在尋覓合作機構時未有重新招標或報價,有違反公平原則之嫌。保良局回應本報查詢時指,該局去年已成立專責顧問小組委員會跟進如何優化訓練營服務,專責顧問委員會歡迎任何人士透過保良局提供意見。

教局指會派員到校查核

教育局則稱,資助學校在運用政府津貼、採購物料或服務時,須依循教育局有關採購程序的通告及指引所載的要求和程序辦理,其中包括校董會/法團校董會須確保學校已建立一套公平、公開及透明的機制,透過定期進行具競爭性的招標/報價程序甄選供應商/承辦商,有關甄選以不超過三年進行一次為宜。但若每次均是同一供應商中標,校方仍可簽約,惟學校應備存妥善的報價和招標紀錄,以供查核,教育局會派員往學校稽核,確保學校遵守相關要求和程序。

翻查保良局在網上提供的資料,機構分別自二○○六年及○八年在屬下中學及小學推出「領袖紀律訓練營」,由一○年開始與「導航訓練中心」合作,將訓練營推廣至全港中小學及機構。換言之,保良局至今應已經歷兩次招標或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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