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申保釋候上訴 改期處理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月於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廿個月,他已就該罪的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上訴聆訊暫時未有排期。而曾蔭權同時亦就等候上訴期間要求保釋提出申請,上訴庭原本已定於四月六日處理,但現時已改期至四月廿四日早上十時處理其保釋申請,預計當日審理約三小時。

原定日子控方律師「無期」

據知改期因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當日「無期」,故保釋聆訊要延後處理。

曾蔭權(七十二歲)涉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履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時,曾蔭權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物業的租賃正進行商議。

另外,曾蔭權涉及的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定於九月廿六日在高院審理。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昨日未見有家屬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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