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液驗出含毒品
對於報告顯示被告的尿液內含有毒品,辯方昨解釋,指稱被告因有朋友在他身邊吸毒,以及他曾在「無意識」下吸食朋友含毒品的電子煙,尿液內才會有毒品。惟裁判官聞言稱:「一個有常識嘅人都唔會咁講!」辯方最終撤回該說法,但強調被告還押的兩個月間,均沒有出現毒癮迹象。裁判官最終判決指,被告沒有悔意,又諉過朋友,判他入戒毒所。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一月四日持刀在尖沙咀港鐵站上列車後,在車廂內揮舞手腳和大叫,嚇得乘客紛紛落車。警方發現他最終在黃大仙站出閘,派員在該處埋伏數日後成功拘捕他,並在他身上搜出十粒「白瓜子」等的第一部毒藥。
案件編號:KCCC 34、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