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鎅褲偷銀包 雙程漢監25月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糾眾組成「鎅褲黨」,在公共巴士「鎅褲」偷竊鄰座乘客財物,一旦失手還有同黨支援幫助逃走;為尋找「獵物」,他們兩個多小時內曾乘搭巴士十五次,最終內地男子在一次犯案後,被事主窮追而將他擒獲,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盜竊及一項企圖盜竊罪。法官指被告專程來港犯案,有同黨支援且手法專業,均是加刑因素,判他兩罪共囚廿五個月。

官促律政司研究申請加刑

法官又留意到同類犯案手法愈見猖獗,建議律政司應統計案件數字,並研究就相類案件向法庭按《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法官又指被告的犯案手法需要一定技巧,必須經訓練。被告特意糾黨帶齊工具從內地來港,屬有預謀犯案,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案情指,四十三歲被告馬錫明於去年十月四日於一輛巴士上,割開首名男事主的褲袋,再從對方銀包內偷去三千五百元,他犯案後在同黨協助下,按巴士緊急掣開門成功逃脫。另一次的企圖偷竊事件則發生在去年十月廿五日中午,被告在巴士上割開鄰座曾姓男事主的褲袋時遭揭發,被告等一行三人藉呼喝及拉開事主而企圖逃走,惟事主窮追將被告制服,其餘兩同黨則逃脫。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十二塊三點五厘米長的剃刀刀片,翻查他的八達通,發現他在當天早上十時至中午已乘了十五次巴士。

另兩內地漢涉同類案收押

另外,兩名持雙程證的內地漢亦在本月十四日於一輛九巴上,涉嫌向男乘客「鎅褲」偷竊七千多元而被捕,兩被告賀定國及曹志高(均四十三歲)昨於西九龍法院被控一項偷竊罪,收押至四月六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 1129/2016及WKCC 129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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