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考倘遇意外 記緊交證明

【本報訊】中學文憑試筆試將於本月底開考,打頭陣的是視覺藝術科,之後到四個核心科目。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昨在《文憑試快線》列出應試常見問題,提醒考生若遇上突發或考試異常情況,應有甚麼對策,如因被困升降機、遇上交通意外而未能出席考試,考生應盡早向考評局呈交證明文件申請作特別處理。

因病留院亦不設補考

不少考生有疑問,若因病留院而未能出席考試,會否有「補考」安排,考評局指文憑試不設「補考」。若獲得主診醫生同意,考生可在醫院應考,但必須請家人在有關科目開考前最少廿四小時向考評局提供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在醫院應試。若在考試期間感到不適,考生可選擇到醫療室稍作休息,再繼續應考,但不會獲額外「補時」。

一旦考生病情嚴重需送院治理,不能繼續應考,試場主任會提供協助,並聯絡考評局和提交報告,考生若已應考有關科目最少一份筆試考卷,可申請「成績評估」,局方會按考生於該卷別的表現,評估其科目成績。若學校考生未曾應考任何卷別,可申請「科目評審成績」,局方會根據該考生與其全級同學於該科目的校內成績,以及全級同學於文憑試有關科目考試成績來評定其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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