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一三年推出《有能者‧聘之約章》推動各機構聘請殘疾人士,至今已逾五百間機構參加,當中六十四家機構昨獲《約章》頒發「友善聘用獎」及三十一所獲「傑出師友獎」。不過有組織批評《約章》並無法律效力,同時真正參與的機構並不多,冀訂立就業配額制,規定機構聘請殘疾員工。
弱聽人士鄭毅敏在聾人機構做義工時,發現聽障人士難覓工作;她其後發現養髮師工作適合,因而自費到南韓及印度學習,並創立養髮公司,聘請及培訓聽障人士,現已有廿人「學滿師」,部分更到高級美髮廳工作。鄭指聽障人士投身工作後,不但能自力更生,更從中培養自信,冀更多企業聘請殘疾人士。
「爭取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聯席」批評《約章》計劃只是純粹口號或鼓勵形式,難以提高殘疾人士就業率。聯席早前又委託香港復康會問卷調查,訪問三十間受港府資助的社福機構,發現總體受訪機構平均聘用殘疾人士比率僅百分之四,有三成六更無聘用,聯席建議當局訂立就業配額制,並先在社福機構實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回應指,不實施殘疾人士工作配額制是希望企業聘請殘疾人士時,以能力需要聘用,而非強制聘用身體殘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