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貧困基層要安老談何容易。社區組織協會訪問八十名五十歲或以上,過去一年需照顧六十歲或以上患長期疾病親屬的護老者,當中九成護老者本身也有長期疾病及月入少於一萬元。調查結果指,近六成護老者自覺經濟狀況不足以照顧親人,七成七指難找人替代護老工作,被迫長期負起職責;八成七人長期受壓,處於抑鬱邊緣。
患代謝失調和腦退化症的八十三歲呂伯伯,與患糖尿病、長期臥床的八十八歲妻子林婆婆同住公屋。呂伯伯無能力為太太洗澡,要街坊代勞、只能每月洗一次,婆婆會因抓癢而流血。林婆婆反對入住安老院,呂伯伯坦言照顧太太很大壓力,不知道誰能幫忙。
社協指政府冀推動「居家安老」,惟長者的社會服務及福利不足,根本難以實踐。政府應設立「長者暫託服務」及「長者社區保母」,令護老者能短暫離開照顧壓力。
另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在網誌指正推動「少老」長者就業,前年六月起延長新入職文職公務員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又為部分行業法例「拆牆鬆綁」,如將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持證人年齡上限提高。為鼓勵「少老」就業,僱員再培訓局推「職場再出發」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