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港獨分子獲法援於理不合

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時遭選管會取消資格,陳浩天擬提出選舉呈請,但申請法援時被拒,他就此提出上訴。近日香港民族黨在網上公布,陳浩天接獲律師通知,其選舉呈請的法律援助申請上訴成功,將會獲批法援。

經過立法會的宣誓風波,中央已經釋法向社會傳遞明確訊息,就是主張港獨者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亦不容許主張港獨人士破壞一國兩制。陳浩天若獲批法援,等於是資助他挑戰《基本法》、挑戰一國兩制。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鼓吹港獨,表示會發動「暴力革命」的組織,是未獲政府註冊的組織。陳浩天獲批法援,或令市民產生懷疑,誤以為「港獨黨」受法律保障,變相縱容和鼓舞港獨分子,令其更加肆無忌憚。在獲得法援之後,民族黨已急不及待指出選舉呈請的目的:「以不斷擴大殖民政府的憲制危機,並努力推動香港民族運動,務必令殖民政府威權殆盡,節節敗退,永不翻身。」這種赤裸裸的港獨言論,明顯觸犯《基本法》。

陳浩天不獲准參與去年的立法會選舉,原因是其主張違反《基本法》,違反選舉聲明,被選舉主任拒絕其報名完全合法合理。九九年終審法院聲明指出:「如果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作出解釋時,特區法院必須要以此為依歸。」「港獨」分子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理應不能參選立法會。對於今次港獨分子獲法援,不少市民都認為於理不合,政府應檢討法援審批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