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特首選舉,有候選人提出要社會和諧。但是,怎樣才可以在香港達成和諧呢?樹欲靜而風不息,和諧並不是由某些人出來號召,乃至支持便可達致。和諧要求來自社會不和諧,不和諧不是對個別人士的爭執,而是屬深層次的矛盾。
早在回歸之初已提香港深層次的矛盾,十多二十年我們卻看不到中央與特區政府解決深層次矛盾上做了多少工夫。也因此,回歸初的深層次矛盾日積月累,形成了社會的對立、衝突的基礎。從而帶來了佔中、旺角暴動的社會條件。
但是,在殖民地時代,撇除政治衝突,如一九五六年右派暴動,一九六七年左派暴動。香港也還有不少局部性的動亂,一如旺角動亂。只是殖民地政府不龜縮妥協,便沒有佔中的長期衝突。香港現時經濟社會政治條件都超越殖民地時代,但人心還不滿,除了特區政府過於妥協讓步外,最主要的是外來因素挑撥。
從佔中到旺角動亂看,這顯然是顏色革命的性質。一是有外來勢力的介入和引導,二是矛盾的表現不是要求政策改善,而是訴諸推翻政權(或至少是代表政權的行政長官)的政治動員。其因來自積累下來的深層次矛盾,但爆發出來卻是受政治因素騎劫。面對這樣的政治挑戰,難道說重提政改便可解決?反對者要求的是他們要求的政改,否則他們便不會否決原來的政改方案。
要香港和諧,三位特首候選人有甚麼方法呢?誰當選,除非把治權送給美國,都難有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