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食環署欺善怕惡

早陣子某老牌豆品舖因為持食物製造廠牌照而經營堂食,多次被食環署檢控,老店曾一度改用即棄餐具望「過骨」,但食環署依然無情講,最終只好暫停營業重新申請牌照。

當時筆者贊同食環署的做法,畢竟食肆牌和食物製造廠牌的費用和條件有極大分別,沒理由因為老店就可例外。豈料傳真社揭發全港最少六十二間設在商場的連鎖大型食肆俱持食物製造廠牌,但食環署一直零檢控,這不是厚此薄彼是甚麼?

要知道,這些連鎖店財雄勢大,營業額跟一間小小老店不可同日而語,而商場同樣獲利極豐,且每份租約都有法律團隊精心設計,如今竟默許旗下商場外賣店「偽裝」成餐廳無牌經營,顯然是明刀明槍鑽法律罅。食環署連阿婆擺地攤都擺出對付暴徒的架勢,為何對大財團隻眼開隻眼閉?當局執法兩把尺,對權貴卑躬屈膝,對平民聲大夾惡,毫無公平可言,民怨愈演愈烈豈是無因。

事件遭傳媒踢爆後,食環署如何應對,是否有法必執,全港人都在看着。事實上,該署執法大細超早就不是新聞,以大埔熟食街市為例,某牛雜麵店霸佔公眾地方擺檔,連出入口通道都不放過,食環署辦公室就在樓上,居然可以長期視若無睹,反而其他店舖稍有越界即被警告,簡直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