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號稱司法獨立,法官地位至高無上,大有「朕即法律」的味道,於是便出現一種奇怪現象:在這個被稱為全球最自由的地方,你可以批評任何不合理的現象,可以批評任何不喜歡的官員,唯獨不能批評司法機構,更不能批評法官大人,否則隨時被指藐視法庭,吃不了兜着走。
近日七警案引起議論紛紛,不少聲音質疑司法偏頗,判刑過重,這本是很正常也很理性的討論,沒想到司法機構又抬出大帽子嚇人,聲稱對社交媒體上針對法官的評論「高度關注」,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云云。這也未免太霸道了,司法獨立並非司法獨大,憑甚麼不讓市民說話?香港到底還有沒有言論自由?
早前特朗普因「禁穆令」爭議而接連抨擊司法系統,若按照香港某些人的邏輯,豈不是藐視法庭?實際上,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法官並非不可批評,關鍵是必須根據事實說話,不能人身攻擊,不能挑戰法律。有位美國法官曾在判案時稱,限制公眾對法官的批評,只會令公眾懷疑、抗拒和藐視法官,而非尊重法官。同樣是司法獨立,人家可以接受各種不同意見,為何只有香港法官神聖不可批評?難道他們永遠不會犯錯?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當今時代任何人都無法隻手遮天,當局企圖以所謂的司法獨立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只能弄巧成拙,引來更多質疑和批評。說到底,只有光明正大的政府,以及不偏不倚的司法制度,才能實現真正的法治和真正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