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條例草案將於今年上半年交立法會審議,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均需申請牌照,當局又建議新增「衞生服務機構」類別納入規管。診所的規管,政府建議豁免小型診所領牌,但若診所有一名醫生是老闆,其餘醫生是受聘,有從屬關係仍要領牌。
政府消息認為,新規管具彈性,若日後發現新治療項目風險高,當局有權將其納入監管。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則批評,對政府繁複的規管已不勝其煩,寧願「執笠」都不想領牌。
新制度下,當局將集中規管法團組織管理下的診所,個別或少數醫生經營的診所可獲豁免,初步是少於三至五名醫生自行營運及執業的小型診所,或由一名醫生負責二至三間診所可獲豁免,但豁免不適用於有限度註冊形式醫生。
衞生署的市場調查顯示,全港約六千個地址報稱有醫生執業,七成由少於三至五名醫生營運,但未掌握上述七成地點的營運模式。消息指,若當中有處所的醫療服務牽涉條例提及的七種高風險程序,例如內窺鏡、血液透析、麻醉程序,則需領取日間醫療中心牌照。其餘三成醫生執業地點,按醫生人數應很大機會需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