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鋃鐺入獄,還押等待明日判刑,但他因前任特首身份享有多項福利和待遇,包括有保鏢、政府座駕連同司機等,會否即時「搣走」懸而未決,當局至今沒有清晰機制處理前任特首一旦干犯刑事罪行的安排,多名立法會議員及政界中人均指,前任特首一旦罪成應立即暫停所享有的多項福利及待遇,當局應「補鑊」設立機制去釐清並檢討現行安排,有學者建議可先成立由多方組成的專責小組就此進行前期工作。
政府於○五年底開始,按同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為所有前任特首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及行政支援,汽車連司機服務、禮遇及相關安排、保安及醫療和牙科護理等,但當局只提及除非立法會通過彈劾特首議案及被中央罷免,否則以上服務會於前任特首離職時提供,沒有提及現時有否機制,處理一旦有前任特首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罪成後的具體安排。
泛民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基於曾蔭權被判罪成,應即時停止涉及前任特首的福利及待遇,加上有關安排涉及公帑,他認為應趁此機會成立委員會檢討現行相關安排。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亦指,當局應與立法會一同檢討並商討,究竟前任特首在甚麼情況下可享有有關福利及待遇,自己考慮日後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作出跟進。
一直關注公職人員利益申報事宜的前屯門區議員陳雲生認為,今次曾蔭權被判罪成是先例,政府應與法律界研究涉及前任特首享有福利及待遇安排的機制,舉例指是否判刑三個月或以上,就褫奪所有福利及待遇。
城市大學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稱,因律政司決定就曾蔭權的首項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重審,他相信新的機制宜於該控罪有裁決後才出台,但目前仍可成立由特首辦、禮賓處等多方組成專責小組,先行就機制涵蓋的範圍做好前期工作準備,以便日後把建議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