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自殺獲救 齊被捕

一段「死別短片」救兩命!情困女心情灰到爆,前晚在油塘登上男友的田螺車內,狂吞藥丸尋死,其男友聞訊趕至,疑有所感觸「陪死」,服藥又燒炭雙料圖自盡,並以手機將自殺片段拍下,再傳給前度女友「死別」,對方發覺慌忙報警求助,兩名事主及時送院獲救,惟涉嫌自殺協定同被拘捕。

企圖雙料自殺情侶為姓陳(四十歲)男子及姓張(卅七歲)女子。消息指,張女有情緒問題,精神狀況起伏不定,最近她因感情煩惱,心情沮喪。前晚九時許,張女走到茶果嶺道近港鐵油塘站對開,登上其男友停泊在上址的田螺車,致電給男友揚言在其車內自殺,陳驚聞迅速趕至,獲知張女已吞服逾廿粒藥丸在「等死」。

前女友收「死別短片」報警

期間,陳疑有所感觸,亦覺生無可戀,竟一口吞掉約三十粒藥丸,又「開爐」在車廂內燒炭,企圖兩人一齊死。消息指,有人將自殺過程以手機拍成「死別」短片,並傳給陳的姓劉(三十二歲)前度女友,劉女目睹兩人已漸陷昏迷,且獲知他們身處地點,慌忙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員趕抵現場,將兩人救出並送院急救,情況穩定。

警方在車內檢走剩餘藥丸及「炭爐」等證物化驗,但無發現遺書,初步調查後,相信兩人因感情煩惱而企圖自殺,惟事件仍要詳細求證。其後,警方以涉嫌自殺協定將兩人拘捕,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悉,陳是職業司機,受聘駕駛田螺車。據車主表示,陳是其員工,任職約兩年,平時見面多是支發薪金和交收單據,平均每月僅兩次接觸,因此對他的感情狀況不太清楚。

協同自殺屬刑事可判囚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當中規範協同自殺的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