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七年特首選舉今日開始接受提名。其中一名參選人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公布初步競選政綱時又再「甩轆」,在步落講台時差點被絆倒,令她呆了一呆。林鄭之前已多番出醜,包括自爆搬離司長官邸後不知到何處買廁紙、坐港鐵不知如何使用八達通入閘、出席造勢大會時無故「甩鞋」等。
此外,針對早前有議員在立法會大樓記者室宣布參選特首,以及有不同參選人在大樓內會見選委及向不同團體拉票,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宣布,禁止任何人在立法會大樓內進行一切競選活動,以免對並非身兼議員的候選人造成不公,違者會被立法會秘書處發信警告,並將警告信副本送交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以跟進是否構成濫用公共資源助選。
特首選舉提名期由今日至三月一日結束,三月廿六日進行投票。參選者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年滿四十歲、沒有外國居留權、在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廿年,以及最少要取得一百五十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到訪選舉事務處,了解特首選舉的投票及點票安排、選票及票箱設計和場地保安等。他讚揚處方已就特首選舉擬備了全面和周詳的計劃,因應不同情況制訂了應變方案,但未知方案當中是否包括可能出現流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