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浸會大學毅進課程男學生,於剛過去的農曆大除夕與一名十六歲女友人行花市後返回家中飲酒,並且涉嫌趁女友人飲醉後與她性交。該名男生被控一項強姦罪,昨日在沙田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三月二十七日轉往粉嶺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控罪指,被告李景新(十八歲)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在其位於上水的住所強姦女子X。控方指稱,事主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與事主在案發前相約行花市,被告之後提議改到被告的住所飲啤酒,事主同意,惟事主飲醉後,在不情願下和被告性交。辯方提出以十五萬元申請擔保,但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STCC 55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