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裙底 輔警今提堂

【本報訊】休班輔警涉嫌偷拍裙底春,被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子在去年案發時,任職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同時擔任輔警。他涉嫌於去年八月休班時,在上水一商場以手機偷拍女途人裙底被捕。

案發於去年八月十日晚上約八時許,一名廿五歲女子在新運路一商場報案,指遭一名男子用手機偷拍其裙底,警方到場後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拘捕姓洪(廿九歲)男子,案件交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已被民政事務總署停職

洪被扣查後獲准保釋候查,並被民政事務總署停職。昨日他被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據悉,涉案男子一二年加入公務員隊伍,出任行政主任,被捕前在北區民政事務處工作。除了正職外,他還加入輔助警察隊,被捕前駐守黃大仙警區。案發後他辭去輔警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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