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從老虎食人看神州苛政

春節期間,內地最熱的新聞就是寧波野生動物園的老虎咬死了一位翻牆而入的男子。對此各種議論都有,還有人拿不幸娛樂,編排各種故事,植入手機的廣告,哪裏有對苦難的同情、對生命的悲憫?可能是各種悲劇太多了,許多人已麻木,甚至幸災樂禍,反正不是我,我會明哲保身,我比別人聰明,我逆來順受,我遵守規則,我是良民順民,別人活該。

動物園是否有責任

很多評論認為這是不守規則的代價。規則冷酷,但後面仍有情理心性以及受害者為甚麼不守規則的原因探討。當嘲諷他愚蠢違規的時候,可曾想到他肩負着妻子和兩個孩子的一家生計,他給妻兒花去三百元可能是十分之一的工資讓他們過年開心,自己卻為了省一百五十元冒險翻牆。他全家在寧波打工服務生活十多年,不說所得稅,就說人人必交的消費稅,也沒少貢獻,卻不能再買一張一百五十元的票。這到底是規則,還是甚麼?

規則只是第一層次,像公理一樣誰都明白的道理,還用多說?說給受害者,無異於鞭屍;說給痛不欲生的家屬,痛上加痛;說給其他人聽,不出意外誰會去餵老虎?就算不是高票價低收入的問題,貪便宜的僥倖心理人人都有,能想到的後果無非是罰款、丟臉、被驅逐、訓斥,誰會想到付出生命的代價?

老虎咬死人,老虎是誰的?這就是第二個層次:動物園有否責任。一個公共服務機構,面對無數遊客,應該想到各種可能。圍牆外面可以順着樹枝、藤條爬上來,為甚麼沒有巡查清理?事發後的應急處置,八達嶺那個是鳴汽車喇叭嚇老虎,寧波這回是放鞭炮,以為老虎是電影《小兵張嘎》裏的日本鬼子,鐵皮桶裏放鞭炮就能嚇跑牠們?

動物園平時沒有完善的緊急預案,事發後手忙腳亂,在幾分鐘的時間內,沒有麻醉槍、高壓水龍或其他辦法,任由受害者痛苦地踢出十三腳,圍觀者拍攝直播,最後無能地打死老虎。機構和人相比,總是強勢和主動防範的一方,不管來者有沒有買票、保險,機構總得買各種意外保險。萬一老虎發情、受驚、內訌,攻擊馴獸員的例子也有。畢竟是你的老虎咬死了人,就像汽車撞死了闖入高速公路的人,雖然沒過錯,但有責任,交保險就是彌補這個責任給予強制賠償,所以動物園的賠償免不了。

票價昂貴令人卻步

第三個層次就是孔子說的「苛政猛於虎」。此事的政,就是稅收和公共福利政策。很多人說動物園不是生活必需品,可以不去。照這麼說,除了吃飯穿衣都不是生活必需品,人就像動物,甚麼學校、劇場、網絡都不需要。除了生存權,人還有發展權,要教育、娛樂,對於孩子們來說,動物園就像幼兒園、博物館、遊樂園一樣是必需品;對於假日休閒的成年人和家庭來說,動物園、電影院、旅遊景點就是公共必需品。既然是公共必需品,收了那麼多的稅,門票定的那麼貴,讓人望而卻步,是不是「苛政」?網上有人列舉很多景點高票價,和國外的低價相比,真是一把辛酸淚。

寧波原來公共福利、門票便宜的普通動物園,○四年後遷移合併到現在這個野生動物園,由雅戈爾集團商業化經營。既是合併,該保留一部分原來動物園的性質,門票不能那麼貴。何況佔據的是大片的公共綠地、公共水域,更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在美國辦廠的富翁曹德旺,說中國稅費比美國高很多。娃哈哈老闆宗慶后,抱怨企業要交五百多種稅。政府說沒那麼多,也就三百多種。各種稅取之於全民,又有多少用於全民?中國人貢獻了世界上最多的稅收和最有錢的政府,卻是不相稱的民生和福利水平。

老虎咬死人,表面是規則,深層還是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