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秀茂坪警區軍裝男警去年八月當值時駕駛警車,疑撞倒路邊一個水龍頭,令警車左邊凹陷。他為掩飾自己的不小心駕駛,涉嫌向上級訛稱事發經過,因而惹上官非。男警事後被捕,被控以不小心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於觀塘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在庭上透露,有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街坊證供和政府化驗結果三項證據,指控被告駕車時涉嫌撞毀水龍頭。被告續准保釋至下月二日再提訊。
報稱警員的四十一歲被告譚永昌,被控去年八月七日在秀茂坪秀明道不小心駕駛一輛政府車輛;另被控在同日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虛假陳述涉案政府車輛的損毀原因。
控方在庭上透露部分案情,指被告是現役警員,案發凌晨駕駛警車,不小心撞毀路邊水龍頭令水柱噴出。被告為掩飾其駕駛的疏忽,涉向上級訛稱自己沒有損毀政府財物,並解釋當時把警車泊在路邊,然後徒步巡邏,折返時發現警車損毀,懷疑是被其他車撞到。
控方續指經調查後,控方證據包括閉路電視片段、附近街坊的證供,以及政府化驗結果,顯示警車上的油漆和水龍頭油漆脗合。現場片段則分別來自警車和一間學校,控方指雖沒有單一片段拍得整個過程,但兩段片的內容可顯示警車撞到水龍頭,令水噴出。
案件編號:KTCC2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