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去年採取打擊假難民黑工行動,拘捕四百八十七名非華裔黑工及二百九十九名本地僱主,分別較前年上升兩成三和急升四成五。有資深入境處人員指,假難民黑工以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尼及越南籍聲請人最多,抵港後即投靠鄉里「搭路」當黑工。
黑工是指僱主沒有為工人報稅、供強積金、買勞工保險,甚至支薪少於本地最低工資。部分僱主冒着坐監風險仍然聘請黑工,全因一個「平」字。在港假難民主要從事回收、洗碗、裝修及搬運等四大行業,由於本地勞動市場人手短缺,黑工人工平,日薪最低僅一百元,遠低於本地人的薪金,又願意做厭惡性工作,加上近年落實更多保障勞工的措施,令為求控制成本的僱主甘願以身犯險聘請黑工。
有非法入境者以「酷刑聲請」名義申請留港的司法覆核,於二○○九年三月勝訴,吸引大批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偷渡來港打黑工。《二○○九年入境(修訂)條例》該年十一月生效,向有意偷渡來港者發出清楚訊息:非法入境者來港工作是嚴重罪行,即使在留港期間取得行街紙從事黑工,一樣會受刑事制裁。《入境條例》第17I(1)條亦明確禁止聘用黑工,若僱主明知故犯,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三十五萬及監禁三年。
大量僱主貪平僱黑工只會吸引更多假難民來港,政府應對僱主僱黑工加重刑罰阻嚇之外,亦應考慮設立禁閉式收容中心,使假難民無法打黑工,缺乏打黑工搵錢的誘因,相信會減少假難民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