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腳有傷患持拐杖的哥失控撞車。昨午四時許,一輛由姓李(六十三歲)司機駕駛的空載的士,沿黃大仙龍翔道向觀塘行駛,途至斧山道游泳池對開時,突然失控撞向前行一輛平治房車,令其車尾損毀,的士則衝前擦撞路中石壆才停下。
意外後,李受傷無法下車,需由消防員抬出,躺於石壆上休息,其左腳踝位置有明顯傷患,呈現紅腫,車上有一支拐杖,相信是用以助行,平治上一名姓范(五十七歲)女乘客亦受傷,兩人一併送院治理。
據平治司機稱,意外發生前,在黃大仙中心對開已察覺的士行車異常,詎料未幾兩車相撞。
現場所見,的士擋風玻璃無貼上傷殘人士駕駛證,不排除有人腳傷仍駕駛,警方正深入意外調查。
根據法例,傷殘人士如要駕車,申請駕駛執照時,需獲醫生證明有足夠能力駕駛,而所駕駛的特定改裝車輛,亦須通過運輸署驗車,而持傷殘人士駕駛執照人士,僅可駕駛其所申請的指定改裝車輛,如駕駛一般車輛便屬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