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去年五月十七日訪港,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駕車前往抗議時,在北大嶼山公路被警截停,發現該車制動系統漏油和有尖角凸出,對途人構成危險,因而向曾票控其車輛不符規例和沒有保持制動系統良好兩罪。涉案六十歲被告曾健成早前受審後,昨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判罰款一千六百八十元。
裁判官裁決指,接納擔任控方專家證人的運輸署驗車主任證供,確定被告當日所駕汽車的防撞欄,確有尖角凸出,制動系統亦有滲油情況,影響煞車,駕駛時可造成危險,故裁定被告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問朋友借車時已發現有上述問題,但當時因判斷錯誤,而誤以為仍可安全駕駛。
案件編號:TWS 13210、132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