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推出租車證「預先評估」

【本報訊】警方早前以放蛇方式拘捕及控告Uber司機,辯方曾在提訊時質疑,出租車許可證的申請難度過高,令市民難以成功申請。運輸署昨宣布,由下月一日起,放寬有關許可證的申請門檻,有意申請者可在毋須提交私家車登記文件的情況下,提出「預先評估」要求,申請者可事先獲悉許可證的獲批機會,再決定投資及購買車輛。

下月生效 結果只供參考

現時有意申請私家服務(豪華房車)出租汽車許可證的人士,必須提交登記文件,證明已購入最低應課稅值不少於卅萬元、車齡六年或以下的車輛。運輸署昨宣布,下月一日起推出「預先評估」安排,申請者可在毋須提交私家車登記文件的情況下,獲悉許可證獲批的機會,之後才決定購買車輛。對於每項預先評估的請求,運輸署會先徵詢出租汽車許可證遴選委員會意見,而「預先評估」所得結果只供參考,不會對運輸署署長發出許可證有約束力。

另外,在下月一日或以後提交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新申請,會新增一項條件,訂明如須更換車輛,則替換車輛的車齡不應高於原來車輛。據運輸署數字,截至去年十二月底,獲發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共有九百一十五輛,其中二百六十七輛提供私家服務(豪華房車),其餘則提供過境、酒店及旅遊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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