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女網友 IT男判社服

【本報訊】年輕電腦技術員不甘「廿五歲仔連一個女朋友都冇」,遂在去年十一月底透過社交平台Instagram結識十四歲中三女生,一嘗拍拖滋味。之後一個月,兩度約在女方香閨見面時,先向女生摸胸及私處,之後付錢要女生替他口交,最終因女生母親看到女兒的手機短訊報警。涉案廿五歲被告張國裕早前承認兩項非禮及兩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於沙田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時透露,被告曾向三名異性求愛但遭拒絕,他因未拍過拖,缺乏人生經驗,令他很自卑。辯方續指,被告在案發時對女事主真心愛護,事後亦自責愚蠢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被捕後已遭收押六星期,相信已收阻嚇作用,故判予社服令。

案件編號:STCC 48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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