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辦前常任秘書長麥靖宇昨亦就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獲頒榮譽勳章之事作證。他指在二○一一年初,曾蔭權指示他向發展局建議,提名何周禮及建築師嚴迅奇授勳,最終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同意作出提名,何嚴兩人分別獲頒榮譽勳章和銅紫荊星章。麥指曾蔭權並無要求發展局要就他的提議作特別考慮,但亦承認來自特首辦的建議「有啲分量」。
麥靖宇稱,政府授勳制度是由各政策局提交提名名單,交相關委員會與小組考慮,最後由特首決定,而特首也可向政策局建議。他指每年都有很多人和團體向特首提議授勳人選,特首會經特首辦建議相關局長考慮,特首也可向局長建議某些人選「可以考慮多啲」。
麥指,政策局通常在上一年底便擬好來年「七‧一」的提名名單,但曾蔭權卻在一一年二或三月,才指示他向發展局提議提名何周禮,同時也提議了嚴迅奇及另一或兩個名字。麥遂向負責工程與建築業的發展局推薦何嚴二人,惟無表明是特首要求局方考慮,曾亦沒說過這批人選一定要獲提名。麥稱,他從沒與何周禮見面,當時也不知何為曾蔭權的深圳單位做裝修設計,而費用由黃楚標相關公司支付。
控方昨向麥展示他與發展局和禮賓處的往來電郵,指出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一一年四月八日已簽好提名何周禮的表格,但發展局把表格傳送特首辦過目後,麥即在十一日覆信要求「加料」,補充何周禮為香港青年協會多項工程做設計的簡歷,而林鄭翌日便即再簽一份更新版提名表格。麥確認有關電郵內容。
麥靖宇又稱,特首雖是授勳名單最終決定人,但過程程序明確,提名有政策局和授勳委員會把關,故就算特首自己推薦,麥並不覺有不恰當。但麥亦稱,特首的建議「有啲分量」,若特首辦向政策局表明「請你提名呢個人」而不用「建議」之類字眼,局方除非有強烈原因反對,否則通常會接受要求;有時政策局還反過來問特首辦,某個人選是不是「一定要」,麥指這次建議何嚴等人便不屬此類別。事實上這次除何嚴兩人獲授勳外,其餘人選結果不獲提名。至於曾蔭權本人有否找政策局傾談施壓,麥坦言「我唔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