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空姐遇劫案 被告辯稱欲後巷小解

【本報訊】年輕空姐去年深宵沿大坑道回家途中遭滿身藥油味賊人打劫,後在熱心司機及甜品店職員幫助下,捕獲一名與賊匪衣着相同及有藥油味的馬來西亞男子。涉案被告被控一項搶劫罪,日前在區院審訊後,昨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認當晚亦有搽驅風油

卅五歲大馬被告Pang Kien Lun,被控去年五月十日在大坑道近豪園搶劫年約廿多歲的施姓空姐。被告昨以廣東話自辯,稱已離婚,有兩名子女。在去年四月受聘一間本港公司任技工而居港,月入約萬多元。

被告稱當晚九時許出門,如常到維園跑步,其後走到高士威道、火龍徑附近,因人有三急,故到布朗街一帶找廁所。法官這時打斷,疑惑被告何不返回維園找廁所,被告回應「一直以嚟,我都唔知維園有廁所」。他急步走到被捕時的後巷就地解決時,卻被出面的人聲嚇停,「我知道香港隨地大小便係犯法嘅」。

他打算待途人走後才走出後巷,法官再問:「你既然沒有小解,你無犯法,走出後巷便可。」被告回應:「我驚……唔想製造不必要麻煩」,惟不久警方已到場將他拘捕。被告又指當晚亦有「搽驅風油」,但倒藥油在腳及鼻的位置後,只會用藥油樽的樽底或樽頂塗搽,手不會沾到油。控方直指被告就是該名賊匪,被告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6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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