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停服務 通訊局研最短通知期

【本報訊】擁有超過六萬用戶的潤迅通信,因拖欠香港電訊網絡服務費而被對方「斷網」。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昨日(十八日)透露,曾與香港電訊溝通,要求對方提供不少於一星期的預先通知,惟遭拒絕。鑑於是次事件,通訊局將會研究在相關的電訊牌照就停止服務加入最短通知期的要求,以保障現有服務使用者。香港電訊截稿前未有回覆。

曾要求CSL供一周通知期被拒

通訊辦回應指,在一月十六日下午接獲香港電訊的通知,指潤迅由於未能提出具體清還欠款的安排,決定在翌日(十七日)凌晨二時起停止向潤迅提供服務,通訊辦曾一度要求香港電訊提供不少於一星期的預先通知,惟遭該公司拒絕。通訊辦隨後即時發出通知,向公衆發布有關情況。有鑑於是次事件,通訊局將會研究在相關的電訊牌照就停止服務加入最短通知期的要求,以進一步保障現有服務使用者。

截至昨日下午五時為止,通訊辦共收到一百九十宗相關的消費者查詢及投訴個案。通訊辦已在潤迅終止服務後不斷要求該公司作出妥善安排,包括向客戶發出停止服務通知,同時會繼續聯絡潤迅處理熱線電話系統中的舊有錄音訊息及其網站內容。通訊辦又建議受是次停止服務影響的客戶,可即時攜同相關證明文件,到其他營辦商辦理轉台手續。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