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籲勿講粗口 慎用社交網

【本報訊】除了應避免與學生發展親密關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亦提出多項針對教師專業形象的原則,列明教師應注意個人言談舉止與行為操守,冀能以身作則,作為學生的模範,包括應避免在其個人或學校的社交平台如facebook,以及在WhatsApp等即時通訊軟件發表有違或損害專業形象的文字、圖片或影片;不應說粗言穢語,以及不能體罰學生,應顧及學生自尊。

年前小學教師林慧思講粗口事件引起連串風波,修訂的指引特別提及,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的言行舉止,必須符合教育專業形象。在學校內或學生前,無論上課或下課後,言談舉止與行為操守以致儀容衣着,均應符合身為一個教師的標準。教師在學校亦應避免談論與教學無關的議題,如談論賭博活動、說粗言穢語;亦不應在飲酒或濫藥後執行教學工作。

倡教育學生遵守《基本法》

修訂的指引同時列明,教師對公眾有一定義務,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更特別列出例子闡釋,指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應教導學生尊重法治,遵守《基本法》。

不過,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早前開會決定不會在守則加入與港獨有關的議題,因此最新指引並無提及教師應如何處理港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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